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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 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 12月29日,县委常委、副县长何鹏等领导对我县元旦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
2020-12-30 10:09
来源: 无线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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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2月29日,县委常委、副县长何鹏等领导带领县公安局、应急局、经信局、运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深入南运集团营山分公司、星悦城建筑工地、西月湖公园、北坝市场、兴隆山加油站等地,对我县元旦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何鹏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规范、完善、执行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强化工作人员安全消防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力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要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县政府副县长杨素梅、县政协副主席李平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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