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协管员5名,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营山县户籍,年龄在25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97年1月到1987年1月出生),退伍军人或具有大专学历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投身于城管事业;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6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营山县复兴二街259号2楼)。
咨询电话:0817-8233373。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招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军人证或学历证,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四、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原则上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以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根据招考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参照《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录用和待遇
(一)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办理有关手续入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二)待遇:月工资1950元(基本工资1650元、考核工资3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内容以《聘用合同书》为准。
七、纪律和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和报送有关资料,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1日